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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 | 營造業申請

營造業申請資格及流程
  • STEP 01
    確認申募資格
    1民間工程

    總經費達100億元以上或其發包個別工程達10億元以上,工程期達1年6個月以上。

    2政府機關

    訂有書面契約之工程得標業者之總經費達100億元以上,其個別工程契約金達1億元以上,工期達1年6個以上。

  • STEP 02
    開立計畫證明書
    • 營造業雇主經主管工程機關開立計劃證明書(營造計劃證明有效期6日)

  • STEP 03
    辦理求才登記
    • 全國性就業服務資訊網刊登21日或登報求才3天,且內招募本國勞工14天→申請開具求才證明。

  • STEP 04
    勞動部送件資料審核
雇主檢附文件
  • 1.負責人身份證、公司登記、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工廠登記證明文件。
  • 2.工程約書影本。
  • 3.建築執照影本。
  • 4.政府計書工程:經工程主管機關開具政府工程計劃之工程計劃、工程金額及工期證明。
  • 5.經中央目的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民間機構投資重大經建工程之計劃及計劃工程總金額證明文件影本。
  • 6.未簽訂個該營造工程約書者,須加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該計劃工程認定營造工程金額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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